区直相关单位:
根据《省审改办关于编制市、县两级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的通知》(鄂审改办发〔2014〕10号)和《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市(州)级和县(市、区)级行政审批事项通用目录的通知》(鄂政办发〔2015〕2号)精神,经区审改办初审,拟订了《2015年郧阳区行政审批事项通用目录》(征求意见稿),请各单位结合实际,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改完善后签字加盖公章,于2015年4月16日前报区审改办(电子、纸质一起报送),区审改办按程序确定全区行政审批事项通用目录。
附件:
1、《省审改办关于编制市、县两级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的通知》(鄂审改办发〔2014〕10号)
2、《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市(州)级和县(市、区)级行政审批事项通用目录的通知》(鄂政办发〔2015〕2号)
3、《2015年郧阳区行政审批事项通用目录》(征求意见稿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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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地址:区编办机构编制科
联系人: 吴 涛
联系电话:7232352
13972502900
十堰市郧阳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
2015年4月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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