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年,区编办积极探索建立控制财政供养人员的长效机制,着力打造人民满意的“阳光编制”。
建立机构编制协调约束机制。一是发挥编制的“龙头”作用,源头控制。在组织、人社、财政等部门的支持和配合下,建立事前沟通、用编核准、进编审核、异动登记四项制度,形成了人员进出以编制为“龙头”,人员经费以编制为依据的格局。二是强化编制与财政配套管理,协调约束。编制部门从严控制财政供养的机构和人员编制的增加,财政部门以机构编制为依据编制预算和核拨人员经费,编制部门每月向财政部门汇总报送退出编制管理人员,如:死亡、辞职、调出区外等,从源头杜绝吃“空饷”现象的发生。三是建立部门联动机制,齐抓共管。纪检、监察、组织、人社、财政、审计等部门积极配合,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。
建立机构编制动态管理机制。把机构编制作为重要的行政资源,一手管紧,一手用活,努力使机构编制配置与事业发展和部门职能变化同上步、配上套。结合事业发展需要,适时重新调整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。对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、职能丧失的事业单位,按程序撤销机构、收回编制;对职能弱化、工作量减少或职能单一、职能相近的单位,进行合并重组,核减编制;对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空编进人实行年度总量控制,促进机构编制资源的合理流动。
建立机构编制督查机制。扎实开展机构编制管理和定编定岗到人工作检查、党政群机关编制和领导职数清理检查、吃“空饷”人员清理检查、清理规范长期借调聘用人员工作等,发现问题,及时解决,促进了规范化管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