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
申請分期繳納遺產及贈與稅案件︰8天
2
申請延期辦理遺產及贈與稅案件︰6天
3
申請核發完稅證明、免稅證明︰60天
4
申請補發各項遺產稅及贈與稅之證明書︰10天
5
申請撤銷贈與案件︰20天
6
申請更正遺產及贈與稅案件︰10天
7
申請按應繼分比例繳納遺產稅案件︰8天
8
遺產及贈與稅申請實物抵繳案件︰30天
9
申請當年度前次贈與資料︰6天
10
遺產稅申請核發不動產公同共有同意移轉證明書︰8天
附註:◎上述處理期間遇連續3日以上之國定假日或其他休息日時,其期間應加計連續休假日數計算之。 ◎受理單位為轄區分局、稽徵所及服務處。